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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3日,恒昌借款,合同金额69890,实际到账49476。每月还款2328,还14期后,说提前结清可以再贷一笔。由恒昌出资(不知具体结清金额)提前结清后,2017年12月4日,与恒昌签订另一笔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11824,实际到帐金额42383.51.月还3728.己还22期。目前为止,共还八万六千多元,恒昌说还要四万多元要还。我不同意,于2019年停止还贷。两笔借款,合同金额187114,实到帐金额91859.51。现在我可以停止还贷吗?这笔剩下的债务可以不还吗?

债权债务
2023-02-10 13: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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