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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现对方支付医药费、手术费共计五万多,后续医药费我垫付一万六,私了协商对方在支付5.9万,请问律师,我这应该打官司还是私了?

交通事故
2023-02-10 14:28: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车辆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您好,不应当私了,你可以主张误工费等费用,具体与我沟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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