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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一个问题,前几天我家车追尾别人私家车,我们全责,现在对方要我赔偿他修车时间内的租车费,我们要不要给,谢谢

交通事故
2020-03-09 15:49:0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所以,若对方是替代性工具的合理费用的话,应该得到支持。
    追问:请问是保险公司给,还是我们给,谢谢
  • 你好,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对方不赔偿,双方就赔偿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搜集证据直接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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