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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员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说员工摔盘子,实际上就是放餐盘不锈钢的,声音大。跟领导顶撞,就是理论)就给员工待岗三个月,硬要写检查,写了九份领导找各种理由说不合格,认识不到位,继续待岗三个月。半年一分工资不给发,工资是分两部分发的,基本工资和固定奖金。这种情况我们诉讼到劳动仲裁,能要回我们的工资吗?我们需要注意什么呢?谢谢

其它综合
2020-03-09 15: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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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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