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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婚后一个月.将它婚前手里60万转到我的卡里.我手里有40万.一共100万.我们俩个首付买了一套房子60万首付.还剩40万.房子还没有交钥匙.目前只有预登记写的女方.这个房子女方想要.会判给女方吗..那剩下的40万.也属于共同财产吗.还是要把男方之前的钱都还给他呢.

婚姻家庭
2020-03-09 10:36: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此前已多次谈过此问题,如还不明白,可约时间面谈。
  • 您好!是可以协商会处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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