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下孩子,把孩子给男方,女方走了。请问女方需要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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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同居期间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人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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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法协商解决民事纠纷问题的,可以凭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到法院起诉维权,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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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的,是可以协商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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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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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法律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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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未婚生子,父母双方均有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一方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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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女方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母亲,负有对女子抚养、教育的义务,正常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教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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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相关规定的,民事纠纷双方可以选择适合双方的途径去解决,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处理,处理时注意证据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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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