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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在我10岁的时候就离婚了 然后那时候我还小 就稀里糊涂的跟得父亲 然后就把我判给了他 然后他养我二个月就不养了 又把我丢给了我妈妈 后面一直是我妈妈在养我 我现在21了 请问我不养我父亲可以吗

民事相关
2020-03-09 12:18:5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义务(其它的抚养、赡养、扶养义务是有条件的),任何情况下这种义务都不能消除。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三种情形时,可免除或滞于履行赡养费的给付义务: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滞于履行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