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婚姻存续期间给别人买的房子 我老婆不知道 现在谈崩了 方能能要回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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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爱人不清楚,可以以您爱人的名义主张。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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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关键要看案外人是否为善意第三人,如果为善意第三人,受损失的夫妻一方只能向夫妻另一方主张赔偿损失。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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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法协商解决民事纠纷问题的,可以凭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到法院起诉维权,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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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以夫妻共同财产给他人购房,可以以妻子名义提起诉讼。详细情况建议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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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以要回,你爱人可以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第三者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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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可以主张的,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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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尽快委托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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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来说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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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本是谁的名字?价值多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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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这边的情况需要详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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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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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在谁名下,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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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以你老婆的名义要回。具体法律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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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老婆知道了?跟谁谈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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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您妻子可以起诉别人要求返还。《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未与妻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别人购买房产,侵犯了妻子作为配偶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平等处分权,丈夫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其赠与给别人大额款项购房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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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应该详细陈述案情,以便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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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还是贷款,具体什么情况需要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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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要看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赠予行为是否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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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婚姻存续期间给第三者买的房产,使用的款项若系夫妻共有财产,妻子一方可以起诉要求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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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相关规定的,民事纠纷双方可以选择适合双方的途径去解决,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处理,处理时注意证据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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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