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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国企财务负责人,所在单位是纳税大户,地方国税局因在纳税中需我财务室的人配合,每年要拿几千元奖励给我们财务室几个人,在7年中我共获得7000元左右.去年检察院把我隔离审查一星期说我收取的税收奖励是违法的.并根据出纳这几年获得15000千元认定我在15000元以上,没办法的

公司企业
2004-02-01 17: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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