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微博上,一个博主在群里对某些明星进行人身攻击和诽谤,恶意造谣,俗称毒唯(让您见笑了),另一个博主将造谣的聊天记录和这个毒唯的微信昵称(微信群也有相关聊天记录)公开在微博希望其他粉丝避雷,对这个毒唯构成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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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别人在网上造谣诽谤,属于侵害
名誉权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造成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如侵权人拒不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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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