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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农村建房地下室面积规定

房产纠纷
2023-02-13 18:09:3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详细陈述你要咨询的问题
  • 普通地下室是指指结合地面民用房屋建筑修建,且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的非人防工程地下室。规划设计与地面以上户型和配套设施一致的地下成套住宅不纳入到普通地下室管理范围。使用普通地下室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装饰装修及使用前应向普通地下室所属区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区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年对备案情况进行核查,并在15日内备案。备案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在30日内日向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使用业主共有的普通地下室,应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含2/3)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含2/3)以上的业主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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