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和前妻离婚5年多,儿子判给前妻,初中,高中的生活费我都负担给了,现在儿子读大学,我需要继续承担儿子的生活费吗?谢谢!

民事相关
2020-03-09 09:28: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的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这些共同筑成十八岁以上的子女不能再要抚养费的法律高墙。而且《婚姻法》二十一条中已满十八周岁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条中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明确限定为“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如果孩子已满十八周岁是可以不用再支付的。
  • 孩子成年后自愿出抚养费
  • 您好,孩子是否已经成年?
  • 孩子18岁没有义务付抚养费,除非协议里面有写明,具体请来电详细咨询
  • 当时判决书上如何判定抚养的?
  • 需要继续承担,如果孩子毕业后,收入不足以支付自身的生活开支,父母又有能力支付还是需要支付的。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