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进公司,工资8月份发的。2020年1月8前几天离职,到现在3月6号我12月份离职的工资还没拿到。然后我12月份有请假,迟到半天。然后公司说我工资为负数。12月份我都有上班然后3月份工资都没有?请问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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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为你维权的,有没有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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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的,可以去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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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应当结清所有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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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员工离职公司时,公司应该依法支付其目前为止应得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1、向相关负责人提出异议,与其自由协商;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3、向相关单位提起调解或者提出
仲裁;4、提出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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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