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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校实习生,学校强制安排到一家企业实习,一开始说的很好听,月有2000-3000的工资,可是签合同的时候发现最低工资标准,最长时间时间都没标明,仓促叫我们学生自己签下,现在本来说好从一周一休变成了两周两休,到现在又要赖了,没有信用,而且我们一天工作基本9小时很累,当正式工一样,看产量说话,学校还拿着大学压我们

合同纠纷
2020-03-08 01:21: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因法律没有明文固定实习生的工资待遇及是否应该签订实习协议,建议先和公司协商,如果无法协商的,你可以用EMS递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于信封上注明文件名。后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最低工资差额、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差额、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首先,尚未毕业的学生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的是一般合同关系,并非劳动合同关系。其次,关于实习生补贴,主要看您跟用人单位之间如何约定,你可以主张比照全日制用工处理,小时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但最终需以你们的合同约定为准。最后,实习生补贴是可以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所以,最终须看协议对补贴是如何约定的。
  • 1、如果还是在校学生,与企业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见《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 2、实习期虽然不存在劳动关系,但还是受劳动法的保护。 3、实习期要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见《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57条的规定; 4、福利和加班费应该适当考虑(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实习生的贡献,按照实习生的工资标准的50%-100%支付都可以),岗位津贴不考虑,因为实习生不能胜任岗位全部能力,所以不用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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