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与二房东签有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不是“托管”合同,还有两年到期。现在由于二房东想逼我降低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我不能同意。我不同意,他就拖着不打租金要挟。协商不成,既然这样,那我想收回房子算了。我们合同约定若乙方超过15天不付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违约一方需支付另一方5万元,现在是属于他单方面违约。可是他耍赖不肯支付这笔钱,除非我去告他,态度恶劣。他的想法是他就是不遵守合同我又能拿他怎样。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合同未约定出现纠纷的法院,那我是应该到房子所在地法院起诉还是可以到我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2、起诉书我可以自拟吗?需向法院递交什么材料?(麻烦详细告诉我),是否需提供二房东具体地址,法院传票能送至给他。起诉他我是否不需预先告知他? 3、5万元是否值得起诉,诉讼费多少?是由起诉方先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支付,是吗?需多长时间结案? 4、若他还有拖欠的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我是否可以在起诉书中一并追讨? 5、若二房东不肯支付租金,第三方租客又说他们付过租金给二房东了,不肯搬离。我该如何止损维护自身权益? 5、我看有些起诉书是通过律师网上平台提交到法院的,这是通过聘请律师才能实现的吗?那像我这种案子,我先问下,大概需多少律师费? 作为诉讼小白,非常希望得到详细的指点,谢谢。

合同纠纷
2020-03-06 08:47: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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