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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物流操作员,大家一起的业务,客户下单那天我正好上班,所以安排车,但是没及时安排上,当时跟领导汇报了,也动员同事了,中间领导还说不用我管了,(但是现在没有证据)以为他安排上了呢,但是他也没安排,后来客户帮忙安排了两个车,因为我们自己安排车不及时,客户说要罚款,最终我们帮忙免费运一车3000块钱的货,就不罚了。现在老板拿这个说事,压着工资不给,想让我来承担这个费用。请问该是我的责任吗?我有责任的话承担多少费用?谢谢!还有老板总是拖欠工资,我想辞职,还有5月发的电视,因为外找的拉货司机没确认好数量,少6台,(我作为物流操作还嘱咐的都嘱咐了,我也接触不到货物。)但是司机运费没给,实际客户也没说罚款,老板可能会拿这个说事,扣我工资,我该搜集什么证据?怎么应对呢?麻烦能每个问题具体回答一下吗?非常感谢!

合同纠纷
2020-03-07 21:11: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双方先通过协商进行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追问:您好!麻烦回答具体点吧,我想知道我有没有责任赔偿?有的话合理的金额或者比例是多少?
  •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该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
    这些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如果能设法由单位直接出具结欠工资的证明或欠条,则最好.
    (一)当面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50%--100%的补偿(参见《劳动合同法》85条);
    (二)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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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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