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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结婚证,女方后悔了,彩礼要退给男方吗?

婚姻家庭
2020-03-06 17:20:4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 你好,如果已经共同生活了,彩礼无需退还。
  • 您好!是可以协商处理的,不合法额
  • 这个当然需要退还彩礼的。
  •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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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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