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一万多。当时报警了。偷的是堂大伯家的东西,因为是家里人,当时怕被抓紧去啥的,然后私聊的,警察那边也就说了个慌,说又找到了,东西没丢。最后也不晓得是结案还是没结案。然后现在二伯拿这是事情压着我。假如现在案子翻出来会怎么样。现在19周岁,当时14周岁多一点。
解答: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按照当时的年龄计算,只有犯以上八种罪的才承担刑事责任,盗窃罪不在其中,所以没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