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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父母首付买房,婚后夫妻共同支付房贷,加不加名字有何区别

婚姻家庭
2020-03-04 22:51: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区别较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房屋落在双方名下的,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由于您的情况比较复杂,而我对您的详情了解不足,可能暂时无法做出全面的回答,建议您最好是向律师当面咨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追问:如果是婚前男方父母首付买房装修,婚后夫妻共同还过一段时间的贷款,之后男方父母一次性把房贷付清呢?离婚时女方能得到什么吗?
  • 因为是男方父母首付,如果写男方名字,那么一旦出现纠纷女方是分不到房子的,但是会有经济补偿
  • 需要依法签订一份详细协议进行!
  • 你好,不加名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就属于共同财产。加了名字房子全款都要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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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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