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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今年69岁了我们结婚33年了他在2003年的时候在外面有了第三者。第三者小他28岁。他们认识之后我老公花钱供她去美国留学,现在此女生活在加拿大温哥华她和我老公在2012生有一女儿。他们在温哥华注册结婚说有了孩子是事实婚姻。问题是我和我老公并没有离婚。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老公把财产都写的小三的名字。请大律师给我指点迷津。我该怎么办?谢谢!

民事相关
2020-03-04 11:46: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的咨询问题,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感情破裂、暴力打骂对方等情形都是双方离婚的原因。法律规定以下情形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或多分夫妻财产:夫妻一方有重婚的;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夫妻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以上情形都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赔偿包括精神赔偿与物质赔偿。在起诉时,夫妻应及时向另一方索赔,否则是放弃此项请求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你好,财产涉及的金额是多少?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如果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返还的
  • 男方可能构成重婚罪。目前可以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如您方结婚证明、婚生子女、夫妻共同财产等重要材料,目前仍需了解更多详细情况才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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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