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政府出1000万资金(扶持资金)委托某家公司承建旅游景点,目前已支付部分资金,计划建成后再支付剩余的400万资金,现在该家公司面临倒闭无法继续建设景点,打算委托其他公司继续完成该工程。但政府的400万资金扶持项目是规定在项目建成后再给付的,若让其他公司承建项目,想要改成先给付部分或全部资金给其他公司再建设项目,请问怎么推翻该前提,即先给付再建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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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i可以帮您处理的
追问:请问应该如何处理呢?能详细说明吗?
解答:您好!方便我们沟通具体的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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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