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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夫妻一定要分居吗?我第 一次已经起诉开庭了。

民事相关
2020-03-03 14:15:5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分居满两年只是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不是。夫妻双方分居达两年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条件。至于您是否已经达到其他条件,需要律师详细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如未及时回复,可电话、短信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