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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男女结婚几年,女方老家土地被国家占用,然后给一块地和一些钱给女儿建了三层楼,现在女方闹离婚,现在女方说,女方娘家给的地,给的钱建的房子,男方没有份,难道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男的出力建房子,也出少部分钱建房子,建房子的地是老丈人家送的,大部分钱也是老丈人家土地被国家征用,然后分给的,这个房子属于自建房,没有房产证!这属于夫妻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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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10: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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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