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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以下事件,是否属于重婚罪? 男女双方同居四年,并办理婚礼三年,并且生育二胎。期间并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之后女方又与第三者男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与第三者办理结婚手续之前,男女同居者并没有解除同居关系。请问,女方与第三者男方是否属于重婚?

婚姻家庭
2020-03-02 18:33:1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是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建议及时报警或者起诉解决
  • 女方和第三者不属于重婚,男方可以索要彩礼钱和抚养费,如需帮助请面谈或微信。
  • 你好,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属于婚姻法约定的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再与他人结婚的,不构成重婚。
  • 你好,同居的事实发生在哪一年
  • 不构成重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不存在法律夫妻关系。
  • 您好,女方如果与第三人登记结婚后仍然与前夫同居,女方和前夫构成重婚罪。女方与前夫同居并养育子女,不属于婚姻法保护的范畴。
  • 不需要解除,不受法律保护,但如同吋两边生活可能构成
    追问:同时两边生活是啥意思
    解答:两边都以夫妻名义生活,如果是分手后结婚,不构成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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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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