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在企业从事销售工作,担任销售副总职务,因销售周期较长,公司给予年薪16万,有上年度工资为证!正常工资发放形式:每个月8000元,其余60000年底一次性发放! 然2019年开工之初,公司撤销我副总职务,但工资调整未做任何的告知!在2019年底,其余部分的60000元,公司只给我了25000元,剩余的35000元未给!请问下我是否可以维权?

合同纠纷
2023-02-16 21:14:0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