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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本人于2006年12月15日在北京通州区玉桥东路租了个商铺,当时是与该处二房东签的合同(二房东把该处连续四个底商从一房东处租了过来再分租出去的),一次性付清年租金两万八,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我一再问二房东该处能否办理营业执照(本人想注册一个批发经营的执照),二房东说绝对可以,并在合同上注有一条“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清晰,没有使用纠纷,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办照所需的房屋证明”,但时至昨天,我才从工商局的办事人员口中知道其实从2006年6月30号起该地工商局已经停办该处十多家门面的营业执照申请的,因为该处的所有门面产权混乱,怪不得我每次问二房东那个证明开到没有(已经有23天了),他一直就拖,但还口口声声说有。我因为与他签定租房合同后相继投入了装修费用差不多一万,进货两万,合计投资了五万八在该处门面,但却不能合法经营,请问我能起诉二房东,把这些费用(至少也要把年租金讨回来啊)追讨回来吗?因为我感觉他具有欺骗性签定合同的时候。先谢谢你们的解答和帮助。

其它综合
2007-01-07 12: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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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