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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女方,夫妻感情已破裂,想要提出离婚,有一女儿我想过得抚养权,要求男方每月支付一定抚养费,其他财产一律不要,对方说我要小孩他一分钱都不给,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20-03-02 09:06: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针对您所提的问题,我们给出法律意见如下:
    1、厘清双方目前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及子女抚养问题;
    2、就财产、债务及小孩抚养问题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处理,签订离婚协议后至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3、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证据情况依法判决。
    4、法院会对夫妻双方先进行调解,经查实感情确已破裂(需要举证证明)且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5、子女抚养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如果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以至法院起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此次意见只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 你好,他说不给那只是他一厢情愿的说法,法院判决他不想给都不行
  • 双方协议不了,可以去法院申请起诉离婚的
    追问:那我要做好哪些准备呢?
  • 可以及时起诉离婚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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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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