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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咨询一下劳动合同纠纷事宜。 本人在某集团公司工作八年,签订的是无期限合同。目前调至外地项目公司工作一年。刚过完年,到外地想着继续工作,被项目公司领导告知,要么去其他地方上班,要么自动离职走人,不赔偿,要么继续在项目公司上班,后期降薪降职,要么跟公司打官司。后来区域人力负责人(项目公司归区域管理,区域公司归集团公司管理)给我打电话沟通,建议我去区域上班,如果上一段时间不合适再走人,该怎么赔偿怎么赔偿或者现在走人也是该怎么赔偿怎么赔偿()有电话录音。可是现在项目领导不让我在项目上上班,跟其他同事都说了,项目上不需要我,再干也没有工资的(有录音及微信聊天记录)。现在区域人力执意让我在项目上继续干,职位,薪酬不变。基于项目公司领导不同意,我现在离职,请问有赔偿嘛?如果最后区域跟项目领导同意我继续干,我还是要离职,请问有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20-03-15 11:31:2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继续留在项目上工作,如公司降薪,则你可以以公司施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四)“五险”是哪五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有关规定共同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无需负担。因此,人们常说的“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老板拖欠工资,民工没有合同。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排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因经营困难与工会协商暂时延期支付,用人单位当月工资未在下月发放的,是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或达成有支付协议不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
    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
  •  一、劳动争议纠纷包括劳动合同纠纷,是仲裁前置,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仲裁是必经程序,只有一种情况可以不经过仲裁,那就是追索劳动报酬,可以申请先予执行而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只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15日内进入诉讼程序,诉讼法适用于劳动纠纷,但是要先经过仲裁。
      二、劳动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无论在诉讼中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在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给定的举证期限内都应当认真履行自身的举证责任。关于举证的期限,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以书面《举证通知书》的方式将本案通知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有经济补偿
    追问:他是电话通知我的,当时没有录音,但是当时我就把这个意见发给区域总裁微信上了。区域总裁也是给我打电话了,但是也是没有录音。但是项目公司领导给其他人说不让我上班的信息,后面别人给我打电话我都是有录音的,等于是都有证据的。
    解答: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
  • 别主动辞职或离职,注意收集沟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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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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