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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判同等责任提前垫付没有上诉的受害者费用怎么算?

交通事故
2020-03-03 22:39: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受害者可以诉讼要求赔偿
  • 先去做一个法医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期治疗费,伤后休息时间(用于计算误工费),护理期限(护理费),然后列一个赔偿清单:
    【交强险医疗费限额内项目】医疗费:28000元;后期治疗费:5000元(可以由鉴定作出);营养费:500 住院伙食补助费:21天*15元/天(公务员出差补助标准)=315元
    【交强险伤残赔偿限额内项目】护理费:60元/天*护理期限;交通费:(发票);误工费:伤后休息时间*工资(需要误工证明);残疾赔偿金:伤残指数(10级就是10%)*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网上可以查到,分城乡,城镇户口要有证明)*20年;精神抚慰金: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主要有:
    (1)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3)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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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