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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候孩子给男方了,家财没有分割。女方净身出户。十年之后男方来要抚养费女方不给是不是正常合理?

民事相关
2020-02-27 18:51: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个人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你好,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你好,抚养费是必须给的。离婚时财产没有分,现在可以再分,但抚养费是给孩子的,不是你们夫妻之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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