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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单位负责缴纳医疗保险的,来了一个新员工,需要缴纳社保,我去社保局打出了医疗结算单,直接把费用缴纳了,但是这个员工之前上过医疗 中断了好几年,误给人缴纳了几年的医疗保险,请问这个怎么算,新员工可能不同意补缴

合同纠纷
2020-02-29 18:07:4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对方退回,走法律程序
  • 社保办理程序:
    (一)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二)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三)持参保需提供的资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四)需办理《某某市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回执。
  • 养老、医保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
    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1、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
      超龄年限=调入时实际年龄-规定年龄。(超龄年限中的月份数,6个月以下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
      获得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的人员:男50周岁、女工人40周岁、女干部45周岁;
      获得初级职称和未获得职称的人员:男45周岁、女工人35周岁、女干部40周岁。2、补交时须提供:
      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
      军人配偶在异地参加养老保险且按规定将养老保险转移到军队,须提供:退出现役军人《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复印件、军人配偶调入本市的调动手续原件与复印件、军人配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
  • 由于各种原因断保的参保人员允许续保,连续中断缴费两年以内者续保时,直接补缴断保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和利息;连续中断缴费两年以上者续保时,除直接收缴断保期间养老保险费和利息外,还将按规定加征滞纳金。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在补缴保费后,可连续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
  • 可以法律途径,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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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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