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过年期间我们开车门时车门撞上了一位骑电动车的老太太,当时就医是尾椎骨骨裂,后因其家人要求赔偿三万(不包括医药费),我方认为太多想低一些,后来对方又多次到我方工作单位闹事,我方要求对方起诉,过了半年之后她就起诉我们。结果今年二月中旬在法庭上他们拿出了伤残鉴定书,说是膝盖受伤,她那个医院鉴定是十月份的时候做的,法院判我们赔偿十万。之后他们的律师说可以私下调解,让我们赔九万五。
我就是想问问,我搜了搜伤残十级才能赔十万,她十月份才去医院查膝盖,做伤残鉴定,她的膝盖怎么就能说是因为我们撞的呢?之前他们家一直要我们赔三万后来又改两万五两万的,在医院的时候也是各种事情一大堆,现在要我们赔十万我们是真的很不情愿。我想请问律师,如果我们上诉的话会怎么样呢?谢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