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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南通上班,我们厂要搬到海安,我不想去,合同5月份到期,厂子6月份搬迁,他们要现在重新签约合同,是到海安的合同,我不签可以吗,请问厂里面给我补偿金吗

合同纠纷
2023-02-18 18:43: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依法补偿
  • 工厂搬迁,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并选择:
    一是考虑是否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果同意,劳动者可继续履行作出变更后的劳动合同;
    二是如果不同意新协商的劳动合同内容,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然后选择离开用人单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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