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妻子未婚前我岳父给他儿子分家就把她的土地分出去了。现在我岳父把他自己的地分给我妻子,这个村土地没确权,我岳父两个儿子,两个子又不管,想老人留下。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岳父把地指给我妻子,她父女二人写一份证明 可以吗?用不用去村委?我该怎么为护她的合法权?

婚姻家庭
2020-03-04 11:53: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可以去的,是合法的额
    追问:她父女写一份证明可以吗?用不用去村委会?
    解答:您好!是可以帮您写的,合法的
    追问:谢谢,需要您我们电话联系
    解答:您好!是可以的,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把我的电话保存在手机里
  • 1.如果是承包地,确权与继承没有关系,因为承包地承包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是个人财产,也就不是遗产,不能适用《继承法》。承包地确权后,承包人死亡,只能由同一户口的其他家庭共同承包人继续耕种到承包期满。
    2.如果是宅基地,确权后,可以和宅基地上的房产一起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
    按照《土地承包发》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况。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个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仍由其他成员承包。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的耕地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