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东北人现在在湖北省通城县打工,我是老板找过来的。我想咨询一下,因为这次疫情我无法上班。我老板是否应该支付我工资

合同纠纷
2020-03-02 16:19:2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等情况,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法律依据: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你好,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工伤和受伤害的情况下不上班应该开工资,参加劳动获得工资是劳动法的基本保障,但不参加劳动正常是无法获得工资的,疫情期间不上班属于不可抗力不会被算作旷工
  • 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 如果能确定你们存在劳动关系,他是应该给你开工资的。
  • 您可以参考一下:《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发布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发布,施行日期:2020年2月7日)(节录)(四)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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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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