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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一年离婚.男方可以证明.是用的是婚前的钱.在婚后一个月首付买的房子.夫妻共同贷款(但是还没有开始还贷款.)写的女方名字.离婚后是不是完全可以证明我用婚前的钱.买的房子.这个房子会有女生的一半吗.怎么样女方能分不到

民事相关
2020-02-26 14:04: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 你好,婚前款项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偿还贷款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
    追问:你好律师.还没有开始还房贷
    解答:若没有共同偿还贷款的,则与女方无关了
    追问:律师.写的女方名字.有预告登记.也与女方没关系吗
    解答:关键需要查明房款来源,登记在哪方名下才能确定后续如何分割。
  •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男方婚前财产的话,男方也没赠与给女方的话,女方分不到
    追问:购房合同写的女方名字.预告登记也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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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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