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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将于2019年5月20日,我的朋友向我借20万元,每个月给月积2400元,到2020年2月份都没有给2400元给我,是否我可追还20万钱

婚姻家庭
2020-02-26 12:29: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只有三年的诉讼时效,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如果对方借钱不还的话,您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 您可以委託律师帮您处理,让律师征询协助解决,尽早让律师介入说明案情,让你的权益达到最大化
  • 可以要求对方还款,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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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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