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对成年子女大学教育费而另一方履行了其费用,履行其费用一方是否有权取得抚养权并转移户口?不履行的一方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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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离婚协议对此的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孩子已经成人,变更抚养权的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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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母对接受大学教育的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情份而非法定义务,自愿承担的一方无权要求原配偶承担任何义务。成年子女有权利决定自己的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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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有法定或者约定的法律责任不履行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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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