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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当地政府说是当地的一个项目,协议只签了一份,政府拿走,老百姓也不知道具体干什么,后来上网才知道政府给盖的房子,安置房,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继承权。村里还要交5000元押金,不交押金不让住,房子不是我们的。政府说好半年住上房子,结果1年多,也没给租房子的费用

继承
2020-02-26 22:25:1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您好!是可以主张的,可以起诉处理的
  • 您好,建议委托我们帮您打官司解决
  • 政府说好半年住上房子,结果1年多,也没给租房子的费用,可以委托我们帮您打官司解决
    追问:拆迁协议,只有一份,政府拿走了。我们手里没有。2018年11月份拆迁的,2019年12月房子盖好,2019年11月拆迁费给的,但没有给租房子的费用。现在村里又让交押金,不交押金不让住房子,这个押金合同有,说房子不属于我们,只有居住权,只让我们住,之后房子完好无损再把钱给我们。拆迁的房子我们是有宅基证,房子所有权的,现在啥都没了
  • 您这边具体说一下您的情况
  • 您好!是可以主张的,可以起诉处理的
  • 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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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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