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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要办理离婚案件。我和他在一起八年了。生一男一女现在三到六岁,期间我们一直在他爸妈店里帮工,他和他爸安装加工,我负责烧饭买菜带孩子。期间他爸买一套房和一辆车写他爸的名字,他家共有三套房子都是他爸妈的名字,每一年我们能拿到手的钱只有一到四万。当时的礼金是八万。现在他妈要求女儿归我,儿子归他家,我还要补偿他儿子十万。问下我怎么争取我的权益,我有哪些权益?谢谢

民事相关
2020-02-28 18:14: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针对您所提的问题,我们给出法律意见如下:1、子女抚养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2、财产分割问题,如果是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会进行平均分配。此次意见只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 您好,建议收集固定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录音录像、证人证明等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及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后期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具体可以联系讲解处理意见。
  • 你好,你们结婚期间什么都没有买?
  • 不需要补偿,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的
  • 你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你的描述,如果没有上述行为,是不用赔偿的。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你可以和我联系,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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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