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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屋,但房证上仅登记了一方的名字,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民事相关
2020-02-24 11:37: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上仅登记了一方名字的情况,根据不动产登记的原则,该房屋应为在婚前进行了产权登记的一方当事人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前另一方当事人也为该房屋出资,并可以提供相关出资证明,应视为婚姻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借款,离婚时,另一方可以主张成立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偿还其婚前为购房而出资的同等金额。但是,如果房屋升值,另一方则无权要求按目前的市场价进行分割。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的,应在房屋权属证书上将双方的名字都进行登记,若没有登记,就要对共同出资这部分资金进行约定,这样才能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一般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赌博等情况,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如造成损害可要求赔偿,包括实际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
  • 您好,需据理力争,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诉讼专业,非三言两语可以掌握,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我们可以帮助您,
  • 您好,双方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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