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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律师,我们单位有个员工因为劳动关系和单位进行了劳动仲裁调解。调解书已经出了,我们也按照调解书的内容支付了员工的赔偿金。现在员工又已社保没有算个缴纳为由到社保局投入了单位,社保局也受理了,单位也请款计划给补交了。仲裁调解书上,第三条“员工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双方不再就劳动关系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单位领导想根据这条起诉该员工,可行吗?

其它综合
2020-02-26 22:01:1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处理。
  • 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原则上如果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律师提起相关诉讼,具体情况可以电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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