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月30日, 朋友说有急事,向我借了2万元钱, 说年底还我, 当时碍于情面, 也没要求朋友打借条。 08年12月, 我催要这钱, 他在我门下塞了几张纸, 是一些有病、吃低保等材料复印件,还写了一张纸,说‘钱我一定还你,但现在一点办法都没有’,我再发端信催就联系不上了。
去他家也见不到他。我现在没了工作,急需这钱。请教律师: 单凭‘钱我一定还你’字条,没有钱数,能主张法律解决吗? 我该怎么办?假如我找到他,让他补借条还是欠条?应注意什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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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只能证明存在借款事实,但不能证明具体金额。如果让其补写借条或欠条说明具体金额即可。或通过录音说明具体金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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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补借条或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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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赶快找他补借条吧!这个承诺只能证明欠钱了,但不能证明钱数,对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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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我一定还你’字条,没有钱数,对方如果不承认, 你无法抗辩。
让他补借条还是欠条说明事实经过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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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现在还承认借款的事实,就让其补个借条,意思表达清楚即可.债务人本人亲笔签字,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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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