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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爸爸十年前借了笔钱给他朋友,签了欠条,但是没有写明什么时候还钱。请问还可以要求他还钱吗??

债权债务
2020-02-22 22:51: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以及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之规定,你爸如有证据证明你主张过权利(要求对方还钱),则以主张之日起计算3年诉讼时效;如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时效期间,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起诉。但如果你在第一次主张权利后,又超过3年才起诉或者再次向对方提出要求的,则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丧失胜诉机会。
  • "您好!针对您所提的问题,我们给出法律意见如下: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因此,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2、对于其他事宜,建议提供借条给律师分析后再行给出具体的解答意见。此次意见只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 你好,可以的,请问金额是多少呢?有转账记录吗?协商不成的建议您可以委托律师发律师函进行催告或提起诉讼,起诉需要递交较多的材料,如起诉状、证据、对方的身份信息,尤其是诉状,建议您委托律师为您拟定诉状或提起诉讼,具体问题请和我联系或当面详谈以便更好的为您解答。
  • 可以起诉要求还款,因为未约定还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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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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