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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深圳一家公司的员工, 由于公司停工现在需要进行裁员,我在公司工作了2年7个月,工资是基本工资4100,福利交通补助,电话补助等加起来一共发8200,我现在被辞退,我的补偿金应该是怎么算的啊,是按基本工资算,还是按总工资8200计算,然后是补三个月的我工资嘛?

合同纠纷
2020-02-21 17:23:14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具体步骤如下: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注意事项:(1)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按照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此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长不超过12年。希望我的回复能够为你提供解答,如有后续相关问题的咨询,请随时与我沟通,我会尽可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你好,请问你有没有签合同?
  • 单位辞退员工,需根据员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长来决定赔偿金额了
  • 你好,从什么时候开始辞退的?电-话联系我帮你计算
  • 你好,按照你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合理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支付你三个月的补偿金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如用人单位属于非法解除的,支付你六个月的赔偿金。
  • 公司现在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 你好,你所述经济补偿为按照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或两个月的工资标准核算。
  • 你好!如果公司是按照合法途径裁员,应该向你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 你好,一般按照最近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三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 这个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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