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亲戚,问我家借了一笔钱,目前他已经不接我们的电话,当初写了借条了,但已经到了期限,是否已经不具备法律效力了呢?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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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拿借条与律师面谈,才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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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的借条是约定2005年1月1日还钱,那么在2007年1月2日前提起诉讼借条还是有效的。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有向他催讨过,他也答应一个新的还钱日期,那么二年诉讼期限应该可以重新计算。我不是法律专业的,只是法律爱好者,所以我的观点只是想和大家交流一下,不一定正确。请大家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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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欠条约定还款日期期满2年内,则未过诉讼时效,可诉讼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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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考虑诉讼解决,可参考我的文章。
法律论坛 » 民事类法律咨询 » 民事类综合咨询 » 欠条会变成废纸吗(民间债务纠纷几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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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那么一般不会过期,如果有约定,那么应当在两年内起诉,建议联络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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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律师说得不错,你好好看一下借条,自己如果吃不准,建议还是聘请律师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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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两年的诉讼时效应该还没有 过,可以持借条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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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明确写有还款日期,到期后没有还款的,你可以在还款日期之日起2年内尽快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还款;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你随时可以向法院主张还款,时效不是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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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委托律师来帮助你,我估计诉讼时效没有过,当然最好在看到你借条后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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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