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骑电动自行车撞到一位本突然过马路的行人。母亲当时态度很好,将病人送望医院检查,j检查完毕一切正常,只有点轻伤,病人曾要求住院,但是治疗医生说没有必要,后来这位行人将于2009年1月24日提起诉讼,说她的门牙的牙冠被撞断,影响工作等等,要求我们索陪误工费等等3500元,定与2009年02月25日开庭,我们要搜集一些什么样的相关证据呢,照您的估计,请律师打这个官司和和解哪个能划算些?母亲还可能想反诉,说原告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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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委托律师根据自己经济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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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委托律师,由你自己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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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