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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人员被用工到位以没有生产为由被辞退 且需要一周内劳务人员办理离职 有没有赔偿 和谁要这个赔偿 用工单位还是劳务公司用人单位

合同纠纷
2020-02-21 20:05: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你这种情况属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动者与派遣单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与实际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你应向派遣单位主张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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