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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舅舅五十多和前妻离婚了,后来和别的女人生了一个小孩子没有领结婚证,现在已经有七岁了,小孩子的户口上在小孩子妈那边湖北,突然查出自己得了癌症晚期无法医治了时日不多了,这种情况下已经通知小孩子妈来接小孩,在小孩子妈拒绝接受小孩的情况下怎么处理,如果没人接,小孩子爸突然去世应该怎么处理

民事相关
2020-02-21 18:40:1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妈抚养小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法条,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适用。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三条【父母对子女的保护和教育】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你好,由其父亲进行抚养,如果父亲去世,则有其他近亲属或者是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人担任,但需经过当地的民政局或者街道办的同意。
  • 您好请问您的具体联系方式是多少呢。
  • 婚姻问题,建议还是让律师介入调解解决
  • 是生母就要照顾抚养的啊,不然可以告她遗弃罪。
  • 要起诉妈妈,让她承担扶养义务。
  • 你好!一般情况下,父母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若一方去世,另一方不理小孩,有可能构成遗弃罪。具体情况建议你联系律师详询。
  • 你好 如果小孩户口跟着女方 男方去世后 抚养权则归女方
  • 如果是没法协商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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