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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要开个宾馆,按规定,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经公安部门签署意见,请问,签署意见是什么意见?

合同纠纷
2023-02-22 00:49:4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申办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局提出申请。旅馆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直接审批。申请时,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
    (二)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三)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
    (五)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
    (六)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
    (七)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
    (八)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
    (九)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
    二、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
    三、迁移地址的,应向新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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